第60號
2024年4月23日溫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,任命:
薛箴言為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;
胡俊為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(民事審判第五庭)庭長、審判員;
林方芳為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;
南凌志為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;
韋娜為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;
占長斌為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;
李劼為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;
張存為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環(huán)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。
免去:
王蕾的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張旗成的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鄭瓊的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韋娜的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占長斌的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南凌志的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李劼的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(民事審判第五庭)副庭長職務(wù);
張存的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黃百隆的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。